收费标准
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、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。学费标准:文史、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,理工、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,美术类(一类艺术)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;住宿费:每生每学年750-1500元。
第八章 资助政策
第三十条 在籍学生享受各类奖助学资助项目。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学院奖学金、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、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、监督与申诉
第三十一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
监督部门:纪委办、监察处
联系人:张筱园
电话:020-83573870
传真:020-83493160
电子邮箱: jcc@gdrtvu.edu.cn
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20-83505073
传真:020-83493126
电子邮箱:zsb@gdrtvu.edu.cn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gdpi.edu.cn
招生网址: http://www.gdpi.edu.cn/zjb/